贵阳试点或将是“换汤不换药”
担心贵阳试点或将是“换汤不换药”。如果既“换汤”又“换药”,那么新设立的“社区服务中心”就无需保留行政级别。因为按照现在的方案,等于是将“街道办事处”更名为“社区服务中心”。显而易见,只要“社区服务中心”还依然保留行政级别,那么其就会有人自认为或被认为“二政府”。
不要说架构高于居委会的“社区服务中心”了,即使是按照宪法和法律设立的居民自治性质的居委会,直到今天仍然自认为或被认为是“政府”。现实中,居委会履行的不是社区居民自治的职能,却是承担了各级政府终端的行政管理性事务。民政、公安、工商、税务、计生、环卫等,哪一项不是通过居委会来落实的?
再有就是“社区服务中心”设置数量的问题。新设立的“社区服务中心”一定要比撤销的“街道办事处”要少,才符合“精简机构”的初衷。否则,反而会造成新的机构臃肿,同时也就失去了改革的意义。
要换的主要是“药”而不仅是“汤”。要想提高政府行政效率,满足群众的服务需求,除了减少管理层级外,最重要的一点就是必须打破“社区服务中心”的行政级别,转变办事人员的工作作风,彻底实现社区自治——把“社区服务中心”办成真正服务社区的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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