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居老人之死”谁之责?
www.fjnet.cn?2013-09-23 11:23? 孙维国?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昨日上午,福州西洪路凤凰池新村内,一位独居老人被发现死在家中。随后记者赶到该小区时,发现小区4号楼前围满了小区居民,大家都在议论此事。(9月22日《东南网》) 与这一悲剧相同的悲剧,在洛阳“重现”。据报道,中秋节本是阖家团圆的日子,但洛阳市瀍河区法院老家属楼里却发生了一件令人“揪心”的事:9月18日晚,一对空巢老夫妇被发现死在了出租屋里,遗体已经腐烂发臭。 虽然两起悲剧发生在不同地方,但有一点是相同的,死去的老人都是独居空巢老人,都是死去数日才被人知。尽管“常回家看看”已经入法,但面对空巢老人悄然离世的悲凉现实,法律也“难以挽回”。面对“空巢老人”生活保障、日常照料服务、精神慰藉等问题,完全寄望法律,法律明显“力不从心”。 “空巢老人”的养老问题,不能寄望单一的家庭养老模式,因为,在当下这个“流动的时代”,许多人已经很难做到“父母在,不远游”,更难以做到“常回家看看”,相反,越来越多人背井离乡,远离父母异地打拼。一年到头难得与父母团聚几日。其实,就是那些没有异地打拼的人,大多也忙于事务,难以常陪伴父母。 未雨绸缪才能防患于未然。中国人口老龄化趋势无可逆转,空巢老人日渐增多同样无可逆转。让每一个公民都能老有所养,让每一个空巢老人的生活和精神不再“空巢”,是一个无法绕过的社会保障“门槛”。做到此点,家庭责任、国家责任和社会责任,三者责任缺一不可。子女要尽赡养义务。国家要尽养老之责,建立健全社会保障体系,用制度保障每一个人老有所养。社会要建立多元化的养老服务体系,满足不断增长的养老需求。只有家庭、国家和社会三者合力,才能互补不足,让每个人老有所养,使空巢老人不再孤独余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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