炎炎盛夏,走在思明寿彭路上,小路两旁绿树成荫,景色秀美。“可惜美中不足的是,一到傍晚,不少人就牵着狗来遛弯,狗粪到处都是,和着阵阵清风,不时能闻到一股尿臊味!”(6月18日《海峡导报》) 狗粪到处有,这里特别多。这倒并非因为社区养狗的人多,且不懂得为狗狗“身后”事善后。而是寿彭路特别美,路旁树木或也泛出香气,而狗粪当道,这一俊一丑、一香一臭,太过冲击路人的感官。所以,在谈论这条有伤大雅的话题之前,我们真得为精心维护一路风格底色的保洁员点个赞。他们多么不容易啊! 赞虽得点,但事儿不能不解决。居委会除了苦口婆心地说教,似乎想不出个太有执行效力的主意。《养犬管理条例》的刚性治理倒不失为一个办法,但也不是长久之计。况且,今日狗狗的行为“不检点”了,咱可用《条理》强制规范,那明日,若社区流行养猫、养蝈蝈、无毒长虫,是否也要出台一个个“条例”,将他们一一管理起来呢?说到底,这还是居委会习惯了在“管理”的言辞中找茬打转。 再者说,硬件上去了,软件还得跟进。每户社区居民得时刻树立,并履行自己的主人意识,充分意识到社区是大家共同的家,社区里的花草树木、道路车位,有个共同的属性——“我们的”,而不可是“个人的”,不是“他们的”,更不是哪个管理部门的。维护社区环境不能“等靠要”,还得由自己来履行洒扫庭除的义务。 说到底,公共领域的美丑香丑,都与我们每个人的个人行为有关。就像那位不愿透露姓名的遛狗女子,对平日养狗可能打扰到别人有充分的自觉,更是对狗粪为公共利益添堵而有“抱歉”之念。如果每位狗主人每次出门都自带纸巾,有这份维护公共利益的自觉,还有啥麻烦事儿呢? 但话说回来,社区良治,也离不开优秀的、有智慧的服务机构。有的社区物业专门设立了狗狗小木屋,内设塑料袋为狗狗“善后”。这一招可效仿。区委会多设垃圾桶,在垃圾桶旁多放塑料袋;或在道旁增设狗狗“如厕处”,将其归入社区公厕管理;或为环卫工涨工资,补贴其额外的付出;又或者多请几位热心的居民监督员,这些都是可选选项。文明只能渐次养成,社区自治是大方向,不到万不得已时,切莫轻易祭起罚款、严查之类的旗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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