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包协议”是形式,也是一种进步
2014-11-17 15:52:01?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孙劲贞 我来说两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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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认可红包协议,我自己也没有签订,因为我学医的时候已经宣过誓。”11月11日,中国工程院院士钟南山参加中日友好医院讲座,被问及怎么看待医生签订拒收红包协议时说,让医生签订拒收红包协议,会让公众认为医生是一个普遍收红包的群体。此番言论也让“拒收红包协议”再引争议。(11月17日 新京报) “红包协议”话题是得从今年2月国家卫计委办公厅印发《关于医患双方签署不收和不送“红包”协议书的通知》说起,通知要求从5月1日起,全国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在患者住院24小时内,须由经治医师和患者沟通并签订不收、不送“红包”协议。 对于“拒收红包协议”,一些医院进行冷处理,大多数协议附在住院手续注意条款的后面;一些医生则觉得签订这样的协议,是个别行为却影响到整个医生行业,签订这种协议是一种侮辱。但是,“红包协议”当真就是一种歧视与侮辱吗? “红包协议”在某些人眼中也许偏于形式化,不可否认,一纸协议不可能完全规避一个人的行为,但是一纸协议却是一种有形,可见,具有一定警示作用的。虽然,不能保证签订了“拒收红包协议”,收受红包的行为就减少了,但是,纵观社会舆论,揭发医生收受红包的声音已变得微小。 前几年,一些讽刺医生收受病患及其家属红包的文艺作品走上了荧幕,搬上了舞台,文艺作品本就是对生活的缩影和对现实的折射,所以收受红包的行为肯定不是空穴来风。现在“拒收红包协议”是对这种行为的一种否定,将它制度化,普及化,这也是一种进步的行为。 “红包协议”只是一纸协议,要想真正杜绝收受红包的行为,还需要刚性的规章制度,要有配套的“问责”体系。“红包协议”虽然看上去形式化,但是将“拒收红包”写进协议也是一种制度,面对医生的质疑,卫生部应做的是再加大力度,明确收受红包的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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