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央要求,中央组织部把开展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抽查核实工作作为今年加大干部监督力度的3项重点任务之一,直接抽查核实中管干部、省部级后备干部等1550名,截至目前,因抽查核实发现存在问题,已有5名拟提拔中管干部、数十名拟提拔厅局级和县处级考察对象被取消提拔资格。(12月6日,人民网) 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实施已有数年,在考验领导干部忠诚度,约束领导干部履职用权,监督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等方面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但在实施过程中,也出现不少问题。 一些领导干部身有“隐疾”,心存侥幸,要么觉得“天知地知我知你不知”,组织查不到自己身上,要么害怕说出去丢丑,要么报告出来影响自己前途,于是报告时避重就轻,缺斤短两,只报“好的”“亮的”“没有问题的”,对于“短的”“暗的”“有问题的”,隐瞒不报。同时,由于报告制度本身存在重“报告”,轻“核实”的问题,往往是到了领导干部“出了事”,其报告的事项才被查阅,一定程度上助长了报告个人事项“缺斤短两”“弄虚作假”的风气。 于是,一些“裸官”“病官”“贪官”没能被及时发现、查处,一些官员的“小病”没能得到及时的提醒、治疗,结果“小病”拖成“大病”,原本是想糊弄组织,结果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最终糊弄了自己。 因此,中组部适时开展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抽查核实工作,弥补了个人事项报告制度中的缺陷和不足,一方面将妄图糊弄组织的人及时拦下,将有问题的干部及时查处,是对干部队伍的一次“自我净化”;另一方面,也给领导干部提了一个醒,“对党忠诚”不是一句空口号,需要落实在实际行动当中,一个对党都不能说实话的人,是得不到组织的信任、理解和重用的。 对于领导干部个人来说,如果确实存在一些问题,就该清醒认识到,“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与其揣着“小九九”以求“自我保护”,不如坦坦荡荡,敢作敢当,以赢得“组织维护”;如果没有问题,也要时时提醒自己,不可“胡搞”,不要“乱来”,认识到及时主动地让组织了解自己,实际上就是在保护自己,因为只有行进在阳光下,才能走得更直,走得更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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