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珠海平沙一百多名老人因不满30多年前的企业改制中,身份从国家干部转换为企业职工,退休后待遇较公务员相差较大,奔走信访十余年。为了引导这群“信访户”走法律途径,当地镇政府去年通过一家镇属国企垫付了26万元诉讼费,帮助老人请律师打官司告自己。(12月9日《南方都市报》) 政府通过国有企业帮助上访群众垫付高达26万元诉讼费,帮助上访群众请律师打官司告自己。从表面上看,镇政府花钱请访民状告自己的举动很荒唐,但其实是镇政府面对上访群众不停信访的一种被迫无奈的选择。而且,这种政府花钱帮访民状告自己的行为并不是个别现象,不少地方都存在,笔者在当公务员期间,所在单位也曾经这么做过。 政府花钱请访民起诉自己,以彻底解决政府与访民之间的纠纷,实质上折射了当下的法治困境。众所周知,在法治社会里,解决矛盾和纠纷的最主要渠道无疑是走司法道路,上法院打官司。但是,当下很多民众“信访不信法”,遇到事尤其是觉得受到了不公正待遇,他们首先想到的不是上法院打官司,而是去政府信访。一旦政府信访部门的解决方案不合自己的意,就不停的信访、缠访。同时,由于信访机制的异化,信访实行一票否决制,直接关系到地方政府及其官员的政绩。正是在民众“信访不信法”和信访考核压力下,地方政府不得不花钱请访民上法院状告自己,既希望通过法院的公平、公众判决了却纠纷,也希望群众不上访,减轻自己的信访考核压力。 另一方面,目前司法维权成本过高,阻挡了民众上法院打官司的道路,反过来助长了群众的信访之风。镇政府为访民垫付了26万元的诉讼费,可想而知,诉讼成本之高,大多数老人拿不出也不舍得拿出如此多的诉讼费,26万元诉讼费足以阻挡民众的司法维权路。更何况耗费了如此高的诉讼费,还不见得能够打赢官司。相反,信访的成本就要低的多,只是耗费点时间和路费就可以,无需其他费用,这对老人来讲承担得起,他们多的就是时间,坐公交车又免费。 镇政府花钱请访民告自己,引导访民维权走法律途径,彰显了政府尊重法治,建设法治社会的决心,应当予以肯定。但是,我们也应当清醒的认识到,只要不消除“信访不信法”的社会心理,纵然访民在政府的帮助下,上法院起诉政府,但只要法院判决访民败诉,他们仍然有可能坚持不懈的信访,而不是就此结束。这意味着走法律途径并非维权的终点,只是其中的一个环节。因此,要真正破解政府花钱请访民告自己的法治困境,首先,降低司法维权成本,让社会底层民众打得起官司。其次,弱化信访机制,彻底取消信访考核,减轻基层政府的信访压力。同时,引导群众依法信访,对于违法信访行为必须严惩不贷,不能因为信访群众数量多,是社会弱势群体,就可以纵容和默许非法信访,如此一来就背离了法治社会的建设路径。再者,推动司法改革,畅通“民告官”渠道,提高司法公信力,让民众信任法院的判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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