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适当降低新建高铁初期速度
来源:新华网 2011-08-10 编辑:唐丽萍
会议指出,以上三项措施涉及面广,任务复杂繁重,要科学部署,周密细致制定方案、分解任务,加强协调配合。一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要负总责,组建工作能力强、专业水准高的专门班子,负责具体组织落实。二要及时整改。要在查清和消除隐患、全面加强薄弱环节基础上,重点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责任体系,规范新建高速铁路开通条件,严格设备工程质量和技术要求,理顺铁路运输组织体系和作业程序,打牢铁路安全生产的基础。整改工作要注意借鉴和汲取国际经验。三要统筹做好部分高速铁路降低运营速度后的运力调度等工作,适当增加其他客运车次,做到既确保铁路安全,又不影响人民群众出行方便。四要坚持公开透明、准确真实的原则,认真做好信息发布工作,使事故的调查处理和后续整改最大程度得到社会的理解和支持。五要科学编制“十二五”铁路发展规划。合理确定铁路等级、速度目标值等核心指标,完善安全标准,更加注重新技术、新装备开发应用的安全性和可靠性。加大高速铁路运营安全投入。完善和落实运营风险和安全评估机制,全面开展后评估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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