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规范公务外包禁搞"公费旅游"
来源:东南网 2012-03-13 编辑:唐丽萍
东南网-海峡导报3月13日讯 (记者 易福进)厦门机关事业单位中,经批准的公务活动中的交通、住宿、会务等事项,可以委托旅行社办理,但不得借机安排公费旅游活动。昨日,记者获悉,厦门五个部门联合发出《关于机关事业单位试行委托旅行社办理公务活动的通知》。该《通知》对机关事业单位委托旅行社办理的公务活动等进行了一系列规范。 这一试行规范将从4月1日起施行。有关业者表示,这不仅将给旅游业者注入新的商机,也将为进一步推进政府后勤服务社会化和降低行政成本“探路”。 新规范 借公务“公费旅游”,没门 半天考察五天旅游,上月,深圳某局借考察之名,率团到上海、苏杭豪华“公务游”,被披露后引起全国关注。 现实中,如何避免借“公务活动”外包搞“公费旅游”,诸多城市仍在探寻进一步规范。未雨绸缪,记者获悉,厦门在这份《通知》中对此设置了“防火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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